個人認為這個教師員額限制法令並不合理。首先,這個限制會造成打壓規模較小學術領域的不公平現象,學術領域一般有分所謂big science與small science,前者通常系所規模大、熱門且就業機會多、經費分配享有優勢、佔據校內行政制高點等,屬於學術的強勢族群,後者則是完全相反,系所規模小、相對冷門、教師與學生數少等、屬於學術的弱勢族群。但是就學術的競爭力或影響力,以及對社會的貢獻而言,倒很難說誰比較卓越,畢竟不能拿橘子比蘋果。平時各自努力,其實也沒什麼問題,但是若以教育部法令對獨立研究所強加教師員額絕對數量的限制,問題立刻就來了,因為學術強勢族群比較少有獨立所的情形,學術弱勢族群則較常見,這樣發展下去,學術弱勢族群很快就會式微,但很諷刺的是,許多學術弱勢族群反而可能是學校少數能凸顯的獨特性,如果依教育部的強制作法,未來演變到後來只有大規模者與熱門者能生存,最終各大學的科系種類都長同一個樣子,這樣的高等教育會比較好嗎? 政府制訂許多政策與經費在支持社會上的弱勢族群,但是,為何同樣的政府卻在高等教育政策上打壓學術上的弱勢族群?
再者,齊頭式的平等有害學術的自然發展,誠如前述,學術領域的規模大小不一,強以行政干預,將迫使規模小者逐漸消失,這有違大學學術多元發展的基本精神。另外,教育部很明顯忽略了學校的歷史背景、定位、轉型需求等重要因素。例如,如果在一個理工領域比較有傳統的大學,要成立一個人文領域的系所(或者相反),在教育部員額管制的政策背景之下,這個新的學術單位勢必以獨立所開始的模式比較容易,初期幾年可能只有三或四個專任教師,但是如果辦學績效不錯,十年後有可能發展成含大學部的系所合一架構,專任教師數總會慢慢成長,這之間還得經過校內政治角力、績效評比、校務發展會議討論等,但是如果教育部這個指導命令一下,則校內歷史比較悠久的優勢系所可輕易直接聯合起來封殺這個年輕的獨立所,讓其完全沒有生存發展的空間。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有些規模較小的學術領域,原本就不需要收很多學生(因學術或就業市場有限),只要維持合理的生師比(教育部同一辦法中已有規範),則獨立所雖然以少於七個專任教師存在,其實並無不妥之處,為何一定要七個以上?反之,為了達到教育部的規定,不同領域的獨立所被迫整合在一起,雞兔同籠湊到七個以上,或者通通消失出局,這樣對學生受教或大學學術的多元化難道比較有幫助?
國內高等教育已經有大學評鑑機制來把關,教育部對系所教師員額訂出絕對值的規範,實為多此一舉。要評鑑一個系所的好壞應該根據學術表現與辦學績效,而非根據教師數量的規模大小。舉例而言,如果一個只有五位專
誠然,的確有少數辦學不力的學校與掛羊頭賣狗肉的獨立所必須受嚴格的把關檢驗,教育部的出發點實是良好美意,但是缺乏對學術多元本質的了解,以及對個別學校歷史傳統、現況定位、轉型需求等的深入考量,這一個齊頭式的行政規定成了阻礙大學學術自然發展的惡法,希望教育部能重新擬訂出比較妥善的辦法來。終究,仍然有許多深具特色、學術競爭力佳、辦學績效不錯、或國際連結程度高的獨立所仍然在努力爭取成長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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